淺議做好新形勢下人大代表工作
發布時間:2016-05-10 丨 閱讀次數: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礎。只有做好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人大及其常委會才能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進一步發揮人大代表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中的作用,人大工作才能充滿生機和活力。面對2016年“十三五”開局之年和2017年人大換屆之年,結合紅旗區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實際,就扎實做好新形勢下代表工作提出粗淺建議。
一、把好“入口”,打牢基礎
為了使選出的人大代表真正能夠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積極執行代表職務,紅旗區人大常委會對嚴把代表入口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把好政治審查關。對擬推選的代表初步候選人,除應具備憲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參與熱情外,還要通過組織、紀檢、審計、監察、公檢法、計生、工會、環保、勞動和社會保障、工商、稅務等部門全面詳細調查了解代表候選人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社會貢獻和社會活動能力、履職能力等方面情況,防止和避免涉黑涉惡、參與邪教活動、組織封建迷信活動、拉票賄選、非法集資、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違紀行為或品德惡劣者“帶病”當選。二是把好界別結構關。在堅持城鄉人口同比例產生代表的大原則下,改職務代表多為增加基層代表,改房地產企業代表多為增加工業企業、新興企業行業代表,改中共黨員代表多為增加非黨、民主黨派、少數民族、婦女代表,切實保證生產一線的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的代表構成和非黨、婦女、少數民族、民主黨派的代表構成,確保代表構成、界別更具代表性、廣泛性。三是把好程序關。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堅持政黨、群團、選民聯名等方式民主推薦,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反復醞釀、充分協商的原則,層層遴選,最后集體研究,選委會會議確定代表正式候選人后,按法定程序選舉產生代表。在代表候選人的推薦和選舉過程中,嚴格遵守和執行選舉紀律規定,強化檢查監督,防止和避免賄選和違規操作問題發生,保證代表推薦、選舉的合法性。
二、強身固體,提高素質
人大代表不僅是各階層、各界別的代表,更是代表全體人民意愿和意志行使國家權利的代表者。紅旗區人大常委會把提升代表素質和履職能力作為代表工作的首要任務抓好抓實。一是用制度規范,強化自覺。進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學習、培訓考核、獎懲等制度,將代表學習、培訓情況納入履職檔案,并作為評選優秀代表和連任的重要依據,以調動代表學習的自覺性。確定每年第一季度為代表小組集中學習時間,明確學習專題,組織代表進行研討,交流學習體會。二是靈活學習方式,增強效果。將組織代表學習、培訓的內容與開展視察、調研等活動相結合,采取集中培訓與分散學習相結合,專題培訓與系統培訓相結合等方式,通過知識講座、專家授課、工作座談會、學習交流會等形式,組織代表學習與代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促進代表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人大業務知識的了解,并及時對代表履行職務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以提高代表的履職能力。同時,還通過寄送學習資料、訂閱報刊等方式,為代表提供多種信息資料,擴大代表知政知情面。
三、建好平臺,保障履職
紅旗區人大常委會把搭建代表履職活動的平臺,作為保障服務的重要職責,根據新的形勢、任務和新的情況,不斷加以完善、創新拓展。一是建好組織平臺,提升活動質量。以現有的鄉、鎮、辦事處為基本單位,將工作單位在本區域內的全國、省、市級代表與區級代表混編為八個四級代表聯組,聯組組長、副組長分別由原區級代表中心組的組長、副組長擔任?;顒訒r,本區域內鄉鎮級人大代表也一同參與,形成機構健全,上下協調的代表工作機制。二是搭建活動平臺,豐富活動內容。健全代表之家,按照“五有”、“五薄”、“五上墻”等規范建立了2個市級代表活動室、1個市、區級聯合代表活動室、4個區級代表活動室、3個區、鄉鎮級聯合代表活動室。豐富活動內容,在代表中開展聯系一次選區選民、反映一條社情民意、提一件合理化建議、向原選舉單位或選區選民述一次職、為群眾辦一件好事實事、聯系幫扶一戶貧困戶的“六個一”活動,同時結合市、區委及政府工作重點,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嚴密組織、督導代表聯組和代表小組開展活動。拓展代表活動空間,邀請代表參加人大常委會、行風評議、工作評價、質詢、重大問題調查、約見政府部門負責人、法院聽證等活動。三是健全制度平臺,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建立健全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制度、人大代表聯系選民制度、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制度、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人大代表視察制度、接待代表制度、市、區兩級代表述職評議制度、代表學習制度、代表履職情況登記通報及優秀代表和先進代表聯組評選表彰等各項制度,推進代表工作有序規范運行。四是搭建建議辦理平臺,增強履職效果。建立健全代表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制度,對代表在會議和閉會期間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時整理,向“一府兩院”交辦、督辦。代表對辦理結果不滿意的,責成承辦部門與代表做好溝通和交流,限期整改并二次答復。每年11月份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聽取區政府關于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情況匯報,確保建議辦理質量。五是搭建獎懲平臺,激發履職熱情。根據代表小組活動和代表履職的情況,評選一批積極履行職責的先進代表中心組、小組和優秀代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激勵廣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職責,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積極構建代表退出機制,對履行職責不積極或有違法違紀影響代表形象的,進行勸辭和罷免,并向社會公示,以增強代表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使代表明確“代表誰”和“怎么代表”,讓代表感受到實實在在壓力,進而變為履職盡責的動力。
(紅旗區人大常委會選工委 黃霞)